第一期 就业帮扶政策
1.一次性求职补贴
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可申领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二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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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的脱贫人口可免费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中期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业院校学制教育(技工教育)。
此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3.就业见习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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