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3-10-19

贫困劳动力在县境内首次创办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营业执照、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期间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超过期限的,不再受理其补贴申请。

补贴办理时限:申请人提交资料通过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后,在 1个月内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存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中。咨询电话:460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