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

发布时间:2023-10-19

1、村级公益性岗位:

     村级公益性岗位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公共利益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从业条件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卫生保洁、绿化、治安管理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村级劳动保障助理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咨询电话:4505776

2、特设公岗

    脱贫攻坚期间,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

脱贫攻坚开始之前村级公益性岗位只是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普通高校毕业生;(2)农村“零就业“家庭人员;(3)农村低保家庭人员;(4)农村因病、因灾致贫人员;(5)残疾人家庭中的健康成员;(6)其他符合岗位条件人员。2016年4月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也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与人员招用:县人社局负责公益岗岗位设置;县就业局负责公益岗位督促检查以补贴拨付;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管理;镇劳保所和村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上岗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公益性岗位和特设公岗补贴发放程序:公益性岗位补贴实行先上岗后补贴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按月发放,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申报补贴,经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4505776

3、公益专岗

   公益专岗概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编制外新增或退出补充的服务性、辅助性就业岗位专门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其从业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公益专岗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服务扶贫的原则,既保证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需要,又为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咨询电话:4600113